项目名称:林荫四路南、蠡塘河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委托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编制单位: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一、前言
根据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委托单位”)提供的《地块调查委托单》文件内容可知,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林荫四路南、蠡塘河西,地块占地面积38437m2(约57.7亩)。中心点坐标东经:120.663164°,北纬31.373393°。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R21),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3]234号)文件规定,调查地块规划用途属于居住用地(07),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委托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范围
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林荫四路南、蠡塘河西,调查地块南北向约297米,东西向238米,X(m):3472412.447~3472714.464、Y(m):40562968.294~40563206.736,面积为38437m2(约57.7亩),调查地块范围如下图1;
图1 地块评价范围
三、第一阶段调查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获取的资料可知,地块内无工业企业,2006修建了中兴高尔夫球场,2021年景观水塘回填,2024年堆放周边项目部挖土。潜在污染源为高尔夫球场农药的使用和外来土壤转运、堆填过程中使用较多的大型机械设备的油品跑冒滴漏。
四、采样工作
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地块内历史用途简单无工业活动,潜在污染源主要考虑为高尔夫球场农药的使用和外来土壤转运、堆填过程中使用较多的大型机械设备的油品跑冒滴漏,从污染可能性角度分析,将地块用地历史分为重点关注区和非重点关注区,其中重点关注区为外来土壤转运、堆填过程中使用较多的大型机械设备的油品跑冒滴漏,可能对地块质量造成污染,采用60m*60m的系统布点法与专业判断法相结合,共计布设了17个土壤监测点。同时在地块内布设了5个地下水监测井,呈多角形分布。
此外,地块外北侧110米处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该区域离本次调查地块较近,位于地下水上游区域,历史上一直为农田和绿地,未受工业污染,且未发生过明显土壤变迁情况,土壤环境相对稳定,可用于表征当地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对照点历史影像见地块使用历史。
土壤/底泥监测因子:加测项[pH值、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氨氮氯氰菊酯和丙环唑]+《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
地下水/地表水监测因子:加测项[pH值、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氨氮氯氰菊酯和丙环唑]+《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
五、调查结论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针对林荫四路南、蠡塘河西地块开展的调查,项目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林荫四路南、蠡塘河西,占地面积38437m2(约57.7亩)。根据规划文件,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R21),因此本次调查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
(1)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无工业生产,用地历史较为简单,曾用作农田、宅基地(桥东岸)、高尔夫球场,高尔夫球场农药的使用和外来土壤转运、堆填过程中使用较多的大型机械设备的油品跑冒滴漏对本地块造成的污染。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地块可能有污染,为验证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我单位对地块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
(2)根据第一阶段识别的结果,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60m×60m),结合专业判断法,共布设了17个土壤监测点位;调查地块内共布设了5口地下水监测井,呈多边形分布,地块外北侧处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和地下水对照位点;地块内布设3个底泥监测点位和3个地表水监测点位。
土壤:本次调查地块内共送检了117个土壤样品(不含密码样)。土壤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金属(铜、铅、镍、镉、砷、汞)、挥发性有机物(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苯)、氨氮和石油烃(C10-C40)。氨氮检测含量均低于河北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他检测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送检的土壤样品部分样品呈轻度碱化,其他均呈无酸化或碱化。
地下水:本次调查地块内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密码平行样)。地下水样品检出的因子有pH值、金属(铜、铅、砷、镍)、氨氮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标准。
底泥:本次调查地块内送检3个底泥样品(不含密码平行样)。底泥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金属(铜、铅、镍、镉、砷、汞)、氨氮和石油烃(C10-C40)。氨氮的检出含量均远低于河北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余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送检的底泥样品均呈无酸化或碱化。
地表水:本次调查地块内送检3个地表水样品(不含密码平行样)。地表水样品检出的因子有pH值、金属(砷、铜、铅)、氨氮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质量满足今后开发为城镇住宅用地(R21)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古元路105号市政大厦
电话:0512—65807008
传真:0512—6618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