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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申路以南、冯梦龙大道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024-09-02 13:43:01

项目名称:春申路以南、冯梦龙大道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委托单位: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潘阳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一、前言

根据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潘阳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单位”)提供的《地块调查委托单》文件内容可知,调查地块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南、冯梦龙大道东,地块占地面积35876m2。中心点坐标东经:120.535817°,北纬31.440267°。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3]234号)文件规定,调查地块规划用途属于医疗卫生用地(0806),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潘阳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范围

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南、冯梦龙大道东,调查地块南北向约315米,东西向118米,X(m):3479754.383~3480063.826、Y(m):40550847.871~40551022.428,面积为35876m2,调查地块范围如下图1; 

QQ截图20240902134154.jpg

图1 地块评价范围

三、第一阶段调查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获取的资料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田、村庄、东桥奶牛场、项目部、停车场和文体公园,无生产型企业,南侧历史存在一条灌溉沟渠,后由地块内土壤回填。调查期间地块内大部分为空地,东北角为文体公园健身跑道和景观绿化,无外来填土。为进一步了解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我单位对地块进行采样调查。

四、采样工作

根据第一阶段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将地块按历史用途分为重点关注区和非重点关注区,重点关注区为奶牛场、灌溉沟渠,面积约为4012m2,采用系统布点法(40m×40m)进行点位布设,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和3个地下水监测井。非重点关注区为村庄、农田、项目部、售楼处、停车场,面积约为31864m2,因此根据3.11章节布点原则,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位和1个地下水监测井,总体满足80m×80m网格密度。因此本次调查项目地块内共布设了14个土壤监测点位和4个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在地块南侧布设2个底泥监测点位和2个地表水检测点位。

此外,在地块外东侧135米处布设1个对照点,该区域历史上一直为空地,未发生过明显土地变迁情况,土壤环境相对稳定,可用于表征当地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其余三侧均已开发)。

土壤监测因子:加测项[pH、无机物(氨氮)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

底泥监测因子:加测项[pH、无机物(氨氮)、重金属(锡)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

地下水监测因子:加测项[pH、无机物(氨氮)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

地表水监测因子:加测项[pH、无机物(氨氮、氯化物、硫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重金属(锡)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

五、调查结论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针对春申路以南、冯梦龙大道以东地块开展的调查,项目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南、冯梦龙大道东,占地面积35876m2。根据规划文件,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因此本次调查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

(1)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田、村庄、东桥奶牛场、项目部、停车场和文体公园,无生产型企业,南侧历史存在一条灌溉沟渠,后由地块内土壤回填。调查期间地块内大部分为空地,东北角为文体公园健身跑道和景观绿化,无外来填土。为进一步了解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我单位对地块进行采样调查。

(2)根据第一阶段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将地块按历史用途分为重点关注区和非重点关注区,重点关注区为奶牛场、灌溉沟渠,面积约为4012m2,采用系统布点法(40m×40m)进行点位布设,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和3个地下水监测井。非重点关注区为村庄、农田、项目部、售楼处、停车场,面积约为31864m2,因此根据3.11章节布点原则,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位和1个地下水监测井,总体满足80m×80m网格密度。因此本次调查项目地块内共布设了14个土壤监测点位和4个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在地块南侧布设2个底泥监测点位和2个地表水检测点位。此外,在地块外东侧135米处布设1个对照点。

土壤:本次调查地块布设了14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送检土壤样品56个(不含密码平行样、对照点样品)。土壤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重金属(铜、铅、镍、镉、砷、汞、锡)、无机物(氨氮)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其中重金属(铜、铅、镍、镉、砷、汞)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筛选值;重金属(锡)检出含量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255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无机物(氨氮)检出含量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样品均呈无酸化或碱化。

地下水:本次调查地块内布设了4口监测井,送检地下水样品4个(不含密码平行样样品、对照点样品、全程序空白样品和运输空白)。地下水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重金属(铜、汞、砷、镍、锡)、无机物(氨氮、硫酸盐、氯化物)和石油烃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中pH值、重金属(铜、汞、砷、镍)、无机物(氨氮、氯化物)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锡)检出浓度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3.05.21)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硫酸盐检出浓度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硫酸盐缺乏暴露途径,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

底泥:本次调查地块南侧河道布设了2个底泥监测点位,共送检底泥样品2个(不含密码平行样、全程序空白样品和运输空白)。底泥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重金属(铜、铅、镍、镉、砷、汞、锡)、无机物(氨氮)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其中重金属(铜、铅、镍、镉、砷、汞)和石油烃类(石油烃(C10-C40))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筛选值;重金属(锡)检出含量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255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无机物(氨氮)检出含量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表水:本次调查地块南侧河道布设了2个地表水监测点位,送检地表水样品2个(不含密码平行样样品、全程序空白样品和运输空白)。地表水样品检出的监测因子为pH值、重金属(铜、汞、砷、镍、锡)、无机物(氨氮、硫酸盐、氯化物)和石油烃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中pH值、重金属(铜、汞、砷)和无机物(氨氮)检出浓度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镍)和无机物(硫酸盐、氯化物)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重金属(锡)检出浓度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3.05.21)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评价。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质量满足今后开发为医疗卫生用地(A5)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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